为认真贯彻落实《南大港产业园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南区字〔2018〕111号)关于“组织制定政府(管委会)领导干部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并进行公示”的要求,每半年对清单落实情况组织检查考核,考核结果报本级党委和上一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备案”的要求,强力推动2021年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区安委会制定了《南大港产业园区管委会领导2021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南大港产业园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1年8月22日
2021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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