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相关部门:
围绕全面实施食品安全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大力发展质量农业,为全面掌握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提高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能力,保障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根据市局《2019年沧州市农产品及投入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计划,对主要农产品及投入品开展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农产品及投入品质量安全监测,是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基础性工作,是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决策依据,依法加强监管的重要手段,是采取针对性预防控制措施、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重要技术支撑。
二、任务目标
2019年,全区农业部门共计划监测914批次,其中完成省级抽样1批次,市级检测51批次,县级检测862批次。
(一)完成省级抽样1批次。经营环节监督抽查兽药1批次。
(二)完成市级检测51批次。其中蔬菜风险监测20批次;“瘦肉精”监督抽查养殖环节5批次,其中猪尿3批次,羊尿1批次,牛尿1批次;水产品监督抽查4批次,其中草鱼2批次,鲤鱼2批次;兽药残留监督抽检22批次:其中鸡蛋22批次。
(三)本级检测862批次。其中蔬菜风险监测50批次;“瘦肉精”风险监测 800批次,兽药残留风险检测12批次。
三、职责分工
(一)抽检分工。2019年南大港农产品及投入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由农安办牵头制定,市级及以上监测抽样由局属各相关部门负责抽样送样。蔬菜:蔬菜站;“瘦肉精”:畜牧科、动物卫生监督所;水产品:水产科;兽药、兽药残留:动物卫生监督所。
(二)抽样单位。按照抽检分离原则,监督抽检抽样一律由农务中心相关部门负责,承担任务检测机构协助实施抽样和样品预处理等工作。风险监测抽样、送样可由执法人员或其他人员负责。承担抽检任务的单位要严格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农业部制定的有关农产品及投入品监督抽查、风险监测操作要点要求,严格抽样、检测工作程序,确保检测工作质量,按时上报抽检结果。
(三)检测单位。各抽样单位按计划要求完成抽样,省级和沧州市级抽样的送沧州市农产品质量检验监测中心检测。本级监测的,“瘦肉精”风险监测和兽药残留风险检测由动物卫生监督所完成,蔬菜风险监测由蔬菜站完成。
四、监测要求
(一)监测范围。监测工作分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监督抽检监测范围为农产品生产基地、生产单位的储运环节和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使用环节。风险监测除生产基地、生产单位储运环节外,还要覆盖市场环节。各类农产品风险监测从市场抽样总数不得超过年度抽样总数的1/3,且产地以本区为主。
(二)抽样要求。抽样时,各相关部门要根据监测计划要求,安排相关人员按规定程序抽样,所抽样品应能代表当地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真抽样”、“抽真样”。省农业农村厅、市农业农村局派有关人员现场抽样时,农安办负责安排相关人员、车辆、被抽样地点,配合搞好抽样工作。
(三)检测要求。县级检测为风险监测,以速测为主,发现阳性或超标的,县级质检机构不能出具检测报告的要及时送市农产品质量检验监测中心确证。
附件:1.2019年南大港蔬菜质量安全监测计划
附件1.2019年南大港蔬菜质量安全监测计划.doc
2.2019年南大港养殖环节“瘦肉精”质量安全监测计划
附件2.2019年南大港养殖环节“瘦肉精”质量安全监测计划.doc
3.2019年南大港兽药质量安全监督抽查计划
附件3.2019年南大港兽药质量安全监督抽查计划.doc
4.2019年南大港动物源性产品兽药残留和违禁添加物质监测计划
附件4.2019年南大港动物源性产品兽药残留和违禁添加物质监测计划.doc
5.2019年南大港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
附件5.2019年南大港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doc
6.2019年南大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本级监测计划任务表
附件6.2019 年南大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doc
南大港管理区农务中心
2019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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