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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的公告
作者:南大港产业园区   发布时间:2019-7-3 11:45:33 

 

南大港管理区财政局

南大港管理区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发布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巩固立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清零成果,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接受社会监督,根据市财政局发改委编制的沧州市执行的全国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沧州市执行的全国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沧州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沧州市执行的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结合我实际,我们制定了沧州市南大港管理区收费目录清单。现予以公布。

收费项目的征收范围、标准、执行期限和资金管理方式等,要严格按照《目录》中注明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凡未列入收费目录范围的项目,一律不得执行,缴费人有权拒缴。收费项目在执行中发生变化,财政局、发改将及时动态调整并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

1.南大港管理区执行的全国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附件1.doc

2.南大港管理区执行的全国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附件2.doc

3.南大港管理区执行的省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附件3.doc

4.南大港管理区执行的部分全国性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附件4.doc

 

 

沧州市南大港管理区财政局       沧州渤海新区南大港产业园区发展和改革

2019年7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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