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南大港管理区财政局 沧州市南大港管理区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发布2024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的公告 |
发布时间:2024-4-11 16:58:36 |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巩固省立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清零成果,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接受社会监督,根据《河北省执行的全国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河北省执行的全国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河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河北省执行的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文件的清单内容,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黄骅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现予以公布。 收费项目的征收范围、标准、执行期限和资金管理方式等,要严格按照《目录》中注明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凡未列入收费目录范围的项目,一律不得执行,缴费人有权拒缴。收费项目在执行中发生变化,财政局、发改局将及时动态调整并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 1.南大港产业园区执行的全国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xls 2.南大港产业园区执行的全国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xls
沧州市南大港管理区 沧州市南大港管理区 财政局 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4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