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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学费、住宿收费标准
 发布时间:2022-3-21 11:22:50 

 

南大港中学2022年上半年收费项目、标准、依据

收费项目

学杂费、住宿费

收费标准

学杂费500/人,住宿费180/

收费主体

南大港产业园区中学

计费单位

/

收费依据

沧发改行费【2016462号、

沧市价行费字(200024

收费范围

全体在校生

收费对象

全体在校生

征收方式

线上缴费

减免规定

全部减免

监督举报电话

0317- 5910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