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港产业园区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调整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 |||||||||||||||||||||||||||||||||||||||||||||||||||||||
发布时间:2022-6-16 11:15:43 | |||||||||||||||||||||||||||||||||||||||||||||||||||||||
按照双随机办相关工作要求,现调整我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及工作计划,调整如下: 一、抽查内容 (一)拟定于2022年1月至6月,对电力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抽查,抽取比例为50%,检查内容如下: 1、企业电力供应与使用监督管理; 2、对食盐定点企业开展监督检查; 3、对调查对象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及统计制度情况检查; 4、对涉外调查机构开展涉外调查活动情况检查7月至12月,对重点用能企业、在建重点项目进行抽查,主要检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含煤炭)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重点用能单位能耗限额执行情况、企业投资项目监督管理,抽取比例为50%。 (二)拟定于2022年7月至12月,对重点用能企业、在建重点项目进行抽查,抽取比例为50%,检查内容如下: 1、节能法律法规和节能标准执行情况监督管理; 2、企业投资项目监督管理; 3、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经营使用情况监督管理; 4、监控化学品专项监督检查。 三、检查方式 采取实地核查、书面检查,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 四、抽查结果公示 抽查结束之后,检查人员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以规范表述录入“河北省双随机与双公开综合系统”,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开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
附件:南大港发改局2022年度内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南大港产业园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6月16日
南大港发改局2022年度内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