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南大港管理区水务局2019年“双随机一公开”11月份抽查工作方案 | ||||||||||||||||||||||||||||||
发布时间:2019-12-2 17:07:01 | ||||||||||||||||||||||||||||||
为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提供执法保障,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水事秩序,严格取水许可,提高税费征收率,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文件要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主义法制原则,加大执法联动、维护公共利益和经济社会秩序、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保障水资源管理法律制度的全面贯彻落实,促进水资源税的持续征收。 二、执法检查内容 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违反取水许可审批规定,超量取水或擅自改变取水水源、取水用途的。 2、未按规定安装合格取水计量设施的。 3、取水计量设施器具运行不正常的。 三、时间安排 自2019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开展水资源专项清理整顿和执法检查活动是落实国家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的重要措施之一,是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具体措施,要充分认识加强水资源管理、提升水资源调控和保障能力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化工作措施,科学制定方案,周密安排,团结协作,群策群力,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扎实有序开展。 (二)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对清理发现的问题我局将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对抗拒检查、严重违反水法规的责任单位将依法从重处罚。 严格执法,注重实效。严格执法行为,依法办案、文明办案,确保专项行动的合法性、严肃性、权威性。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水事违法行为要坚决予以查处,对挂牌督办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要查出到位,督促整改到位,对整改不力的,要严格依法处罚。要坚持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制度,确保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取得实效。广泛宣传水法规,实时宣传专项水行政执法检查活动的成果、典型案例,做到查处一件、震慑一方、影响一片。 南大港管理区水务局 2019年10月31日
南大港管理区水务局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