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渤海新区工商局南大港分局2019年批发零售业内资企业“双随机、一公开”定项抽查实施方案 |
发布时间:2019-6-26 15:10:28 |
为保障市场公平竞争,促进市场主体诚信自律,规范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强化市场主体信用约束,加强企业年报信息公示,提升企业年报公示率,进一步推进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诚信、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依据沧州渤海新区工商局决定,对园区内批发零售业内资企业开展 “双随机、一公开”定向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对象及比例 此次抽查对象为全区批发零售业内资企业。抽查频率1次,随机抽查比例4%。 二、抽查时间 2019年4月15日至6月30日。 三、抽查内容 “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检查”和“商标、特殊标志行为检查”。 四、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 1.经检股对园区内批发零售业内资企业共同进行抽查,及时在本地政府官网“‘双随机、一公开’专栏”公示抽查结果。 (二)抽查方式及流程 1.在政务外网“河北省双随机与双告知综合系统”自行制定抽查方案,开展随机抽查。 2.在政务外网“河北省双随机与双告知综合系统”中自行对抽查对象进行编组、分派、认领,并通过系统完成检查人员的随机抽取及与被抽查对象的随机匹配。 3.要严格按照《河北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随机抽查工作指引》明确的法律依据、检查方法,实施“双随机”联合抽查。 (三)抽查结果处理 1. 经检股要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有关要求,及时通过“河北省双随机与双告知综合系统”公示全部抽查检查结果。 2.在检查中发现抽查对象存在属于工商部门监管范围的违法行为,要依法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给予行政处罚。 3.发现抽查对象存在其他违法行为线索的,要及时移交相关部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广“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本次“双随机、一公开”定向联合抽查是加强企业年报公示率的有力抓手,各科室、各分局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真正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股干深入一线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严格责任落实。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坚持权责法定、依法行政,要做到“一企一表”,“谁检查谁签字”。大力推广“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 (三)加强结果运用。经检股应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将失信记录及时纳入信用信息平台,加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 联系人:孙嘉骋 电话:5897315 电子邮箱:ndg315@163.com 本次共抽查2户无异常,名单如下: 沧州市南大港管理区骅港石油产品经销站(普通合伙) 黄骅市保元信誉药品零售连锁有限公司南大港三分区信誉药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