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刘文玺因继承被继承人刘名池坐落于南大港锦绣天地住宅小区15号楼2单元601室,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为:锦绣天地字第2008270161号,向我机构申请不动产继承。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的规定,对该申请进行审查并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南大港产业园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317-5897881
南大港产业园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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