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和科学施肥技术推广,按照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24年中央财政第二批农业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农财发〔2024〕6号)和河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的通知》(冀财农〔2024〕43号)精神,在我区实施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其中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对新型施肥机械施肥工作进行直接补贴,作业面积为1200亩,补贴标准为每亩50元。经施肥作业人员申报,分区审核,农务中心确认,拟补贴金额共计6万元。(见附表)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上述补贴事宜有异议请在公示发布七日内(2025年7月18日-2025年7月24日)向农务中心反应有关情况。
受理单位及举报电话:农务中心 5897850 5897853
附表: 南大港新型施肥机械补贴公示表.xls
南大港管理区农务中心
2025年7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