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冀人社字〔2025〕70 号)文件规定,现将南大港产业园区2025年度第一批符合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的单位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2025年7月15日至2025年7月21日。公示电话:0317-5897830。
附件:2025年南大港第一批稳岗返还名单.pdf
南大港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