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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德纳花园)
作者:南大港产业园区   发布时间:2025-4-9 9:10:07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河北德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坐落南大港兴港路西侧德纳花园小区住宅项目,予以首次登记,《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南大港产业园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317-5897881

 

                  2025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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