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港产业园区行政审批局
关于新建天津至潍坊高速铁路涉路施工许可(南大港段)
涉路施工许可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经技术审查,2023年7月17日我单位对新建天津至潍坊高速铁路涉路施工许可(南大港段)涉路施工许可申请作出了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示。
电话:0317-5897699
地址:沧州市南大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南楼一楼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力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示的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示期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示期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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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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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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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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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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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天津至潍坊高速铁路涉路施工许可(南大港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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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安高速铁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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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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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路施工)南审决字〔202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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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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