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告栏

关于注销逾期未年审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的公示
作者:南大港产业园区   发布时间:2024-8-12 15:32:11 

 

根据交通运输部《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及《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等相关规定,货运车辆应每年定期审验。近期,我局对辖区内运输车辆审验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发现沧州市南大港管理区德宏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车辆:冀J3J626审验至2023年8月31日,漏审已超180天以上,现对上述车辆《道路运输证》予以注销营运证。

 

序号

车牌号

吨座位

特种用途

营运证号

经营范围

审验期至

1

J3J626

9.925

仓栅式货车

130983056775

普通货运

2023/8/31

 

 

 

 

南大港管理区交通局

2024年8月8日

 
 【打印本文】【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