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南大港产业园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对《南大港产业园区开发边界外地块详细规划》进行编制。为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实施性,现就该规划进行公示。
公示期30天。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提交或邮寄至我局。公示期满无异议,我局将依法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联系电话:0317-5897870 邮寄:沧州渤海新区南大港产业园区管委会。(请注明“详细规划公示”字样,邮编061103)
附件:公示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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