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证号:20210032777)不动产登记事项公告
申请人 韩广珍 因继承被继承人 刘广贞 坐落于 南大港康宁路南侧东方丽都小区4-4-202室 ,不动产权证号为 20210032777号 的不动产,向我机构申请不动产继承。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的规定,对该申请进行审查并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南大港产业园区不动产 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317-5897881
南大港产业园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6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