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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道安全警示的公告
作者:南大港产业园区   发布时间:2024-4-19 14:46:27 

 

当前即将进入汛期,降雨量逐渐增多,河道水位上涨,各类溺水事件进入易发高发期。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提高广大市民安全防范意识,防止溺水事件发生,现公告如下:

一、严禁在河道内游泳、垂钓、游玩、非法捕鱼。

二、严禁在河道内取土,向河道倾倒垃圾、废弃物及排污。

三、学校、家长要加强对青少年儿童的安全意识教育和监护,严防未成年人私自在河道戏水、游泳,避免发生溺水安全事故。

四、要密切关注天气预报和汛情预警信息,突发强对流天气、洪涝等灾害时,要远离河道,不要在河道旁边逗留,做到科学避险。

五、属地、相关部门责任人要加强履职,组织分区级、村级河长对辖区内危险水域加强安全防范和管理,加大隐患排查和巡查力度,重点水域张贴宣传标语和落实应急救援措施。

请广大群众务必提高警惕,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注意安全,珍爱生命。


沧州市南大港管理区水务局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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