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我区公共交通事业可持续发展,经区管委会研究决定,自2024年4月15日开始恢复居民乘坐公交车收费政策(原惠民公交卡停止使用),具体有关事项如下:
一、收费标准。1、820路、821路、823路票价执行非空调期1元/人票价,空调期6月1日—9月15日、供暖期12月1日—2月底执行2元/人票价。2、826路执行全年3元/人票价。
二、免费乘车政策。6周岁(含6周岁)以下或身高1.2米(含1.2米)以下儿童;65周岁以上老人、现役军人、伤残军人凭有效证件免费乘坐公交车。
三、开通“助学专线”。对南大港中学、各完小至分区大队有乘车需求的学生群体,安排专车实行定点、定时、定线班次运行,免费接送学生上下学。
2024年4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