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保障粮食安全工作决策部署,维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我单位针对夏粮收获前的各类割青毁粮行为设立举报电话,望我区广大农民群众积极提供各类割青毁粮行为线索,我单位将对收到的群众举报线索逐一核查,及时处理,保障我区粮食安全和广大农民切身利益。
受理单位及举报电话:南大港农务中心0317-5897853
特此公告。
南大港产业园区农务中心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