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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大港产业园区财政局2023年度会计监督检查查前公示
作者:南大港产业园区   发布时间:2023-8-31 14:19:25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认真落实全国财会监督工作会议精神和财会监督专项行动部署要求,切实推动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按照《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会计和评价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冀财监〔202321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将开展2023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为做好检查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现将2023年度财会监督检查被检查单位名单、检查时间安排和重点检查内容等公示如下。

一、检查单位名单

南大港产业园区建设局、南大港产业园区文化旅游局、南大港产业园区教育局、南大港产业园区发改局、南大港产业园区劳动局、南大港诚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二、检查时间安排

202398日至2023930日。

三、检查涉及年度

重点检查202211日至20221231日期间各单位执行财经法规和严肃财经纪律有关情况,如有必要,可追溯至以前年度和延伸至相关单位。

四、检查重点内容

按照严肃财经纪律相关要求,主要检查预算管理、资金支付管理、货币资金管理、会计管理、内控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资产管理、账户管理、往来资金管理、票据管理、决算管理、存量资金管理、基建预决算管理等13个方面的内容,重点关注政府会计准则执行情况、“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管理使用情况,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严肃查处私设“小金库”、滥发钱物问题。同时,关注巡视、巡察、审计、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五、公示期及联系方式

公示期自202391日至97日止。如对上述公示事项有其他意见或看法,请及时向南大港产业园区财政局监督科反映或向上级财政部门反映。

联系单位:南大港产业园区财政局监督科

联系人:任文涛

联系电话:0317-5897330

 

南大港产业园区财政局

2023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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