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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大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河道管理相关工作的通告
作者:南大港产业园区   发布时间:2023-8-1 11:59:15 

 

为进一步细化河道管理工作,根据我区河道现状,现通告如下:

1、将廖家洼排水渠北支作为分区(乡镇)级河道,由所属分区进行管理。

2、我区境内区(县)级及以上河道有4条,分别为南排河、廖家洼排水渠、新石碑河、老石碑河,各辖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行管理。

3、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南大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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