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务信息公开

南大港产业园区城市管理局污水处理费收费事项
作者:南大港产业园区   发布时间:2023-3-3 15:56:57 

 

收费项目

污水处理费项目

收费标准

2.844/立方米

收费主体

南大港产业园区城市管理局

计费单位

/立方米

收费依据

南大港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及中水回用工程运用BOT模式进行建设、运营和移交特许经营协议书

收费范围

城区内进行污水处理的居民、企业

收费对象

城区内进行污水处理的居民、企业

征收方式

线上缴纳

减免规定

监督举报电话

0317-5897821

 
 【打印本文】【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