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会议决定,我单位将对东兴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扩能提升项目相关资产进行处置,涉及资产金额以第三方机构评估结果为准,评估基准日3月7日,现本次拟处置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告期内反映,电话号码:5897528。
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