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北省行政执法证件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件管理办法》的要求,南大港管理区司法局于12月份组织全区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年检培训考试工作,现对通过年检考试,于下一年度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名单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