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进一步提升城市文明交通和道路畅通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京津冀统一要求,全面禁行国三以下排放标准中型以上柴油货车通行。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行范围和车型
(一)、建成区禁行区域:
南大港产业园区环城路(不含)以内。
禁行车型: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
(二)、 全区禁行区域:
南大港产业园区内所有道路(不含高速公路)。
禁行车型: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运营中型以上柴油货车。
二、起始时间:
自 2022年5月1日0时起,全天24小时禁行。
三、绕行路线:
根据南大港产业园区建成区周边路网情况按照“高速为主、外围国省为辅”的原则,禁行货车可通过津汕高速、384省道、L15省道等道路绕行。
四、 对上述车辆不予办理禁行区域车辆通行证,违反规定驶入禁行区域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规定予以处罚;对不服从管理,拒绝、阻碍执法的,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南大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