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我区中小学、幼儿园办学(园)行为的监管,做好2022年春季学期学校开学安全工作,不断提升我区办学(园)行为和安全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水平,根据教育局“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上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内部联合随机抽查,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检查目的
通过开展内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深入了解全区办学(园)行为和安全工作的开展和落实情况,督促各校(园)规范办学(园)行为,为广大师生提供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切实解决学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政策和措施落实到位。
二、检查对象
全区中小学、幼儿园
三、检查部门
教育督导室、安卫科
四、检查时间及检查内容
(一)检查时间:2022年3月。
(二)检查内容
1.各校(园)办学行为督导评估
(1)中小学办学行为督导评估
①规范招生行为②规范学校办班行为③规范教学行为
④规范收费行为⑤规范教师行为 ⑥规范教材管理
(2)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
①办园条件②安全卫生③保育教育④教职工队伍⑤内部管理
2.各校(园)安全检查工作
(1)疫情防控工作(2)建筑设施安全(3)消防安全(4)治安管理(5)交通安全(6)卫生和饮食安全(7)安全教育及应急演练情况(8)应急预案完善情况(9)值班值守情况
五、检查方式
教育督导室、教育局安卫科组成检查组,采用实地考察、座谈交流和书面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
六、检查要求
(一)各校(园)要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工作,以查促提升,以提升促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确保学校办学(园)行为和安全工作扎实开展。
(二)检查组进行检查工作时,当场与被检查学校交换意见。
(三)检查组将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于工作结束后,及时反馈信息,并协助学校制定相应的解决措施。
沧州市南大港管理区教育局
2022年3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