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双随机、一公开

  南大港管理区农务中心2021年秋季农资(种植业)打假行动 “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
作者:南大港产业园区   发布时间:2021-9-7 15:39:46 

 

 

南大港管理区农务中心

2021年秋季农资(种植业)打假行动

“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打好种业翻身仗部署要求,落实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要求,严厉打击各种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净化农资市场,根据《沧州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秋季农资(种植业)打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1年全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及《沧州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安排,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和依法行政、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紧紧围绕粮食安全和重要农副产品有效供给这一目标,重点抓好种子、农药等农资产品,盯准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以品种权侵权、制售假劣、非法生产经营转基因种子为重点,严厉打击破坏农资市场秩序的各类违法行为,坚持有案必查,为农资高质量发展、农业生产和乡村振兴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

二、检查重点

(一)种子

以小麦、蔬菜和当地秋播农作物种子为主,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   重点检查种子生产经营单位备案情况和经营资质、品种审定及授权情况、生产经营档案、包装标签和使用说明、委托和代销合同等;

2.针对套牌侵权、未审先推、制售假劣种子、无证生产经营等突出问题,着重检查种子引种备案情况、生产经营档案建立情况等。

3.规范关于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销售主要农作物种子行为。

(二)农药

全面清查本辖区农药生产经营主体,建立健全农药生产经营主体档案,对已办理农药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要督促其履行生产经营主体责任,规范农药生产经营行为,对没有农药生产资质和未取得经营许可的农药生产经营者,要坚决依法进行查处。对非法生产经营禁用农药、假冒伪劣农药、隐性添加农药等行为进行查处,特别是无证生产农药、一证多用、套用或冒用农药登记证的,要进行重点查处。对于经营限制使用农药的,要检查其是否实行了实名购买、溯源管理,是否履行了农药使用安全告知义务。

三、检查方式

检查的农资经营主体由农业执法大队按照“双随机”原则抽取,随机抽查比例不少于40%

四、时间安排

按照“双随机”工作要求,97日—1031日开展抽查。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本次秋季农资打假行动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工作领导,强化组织保障,确保本次专项行动有序开展。

(二)规范开展工作。专项行动开展前,要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自查,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程序进行。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要认真填写检查记录,检查结束后,要及时对检查情况进行梳理,并做好工作总结。

(三)严格依法处置。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能现场纠正的要立即进行纠正;需限期整改的要出具《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限期改正;应当进行行政处罚的,检查人员要及时固定证据,并按照工作程序进行立案查处;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南大港管理区农务中心

                       202197

 
 【打印本文】【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