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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港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呋喃树脂生产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作者:南大港产业园区   发布时间:2021-8-5 9:37:54 

 

河北港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呋喃树脂生产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河北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河北港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呋喃树脂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内容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河北港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呋喃树脂生产项目

2、项目选址

河北省沧州市南大港管理区东兴工业区

3、建设性质

新建

4、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设计生产能力为:呋喃树脂年产 10000吨,固化剂年产700吨。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均营业收入13317.00万元。项目总用地面积13332.29平方米(约合20亩),总建筑面积为6300平方米,包括生产车间、仓库、办公楼、消防泵房、锅炉房、事故水池、门卫室。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河北港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从浩

联系方式:18603175555

邮箱:chwang0106@163.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河北圣力安全与环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闫雅辉

联系方式:0317- 5679201

邮箱:15233174667@163.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附件-河北港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呋喃树脂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即日起,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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