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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强化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作者:南大港产业园区   发布时间:2021-8-1 12:27:05 

 

关于进一步强化新冠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措施的通告

针对当前严峻复杂的疫情形势,为全面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要求,织密疫情防控网,保障全区人民健康安全,现就进一步强化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严格重点人员管理。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国内重点地区(域内有中高风险地区的县(市、区))低风险地区活动史来区返区人员,主动向所在单位、社区(村委会)报告,积极配合落实隔离观察、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各项防控措施。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村委会)要加强对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的排查,按规定做好上报、处置工作。

二、强化小区(自然村)、单位管理。严格落实“小门”管控措施,强化24小时值班值守,对所有进入小区(自然村)、单位的人员实施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措施,一旦发现体温异常或红、黄码人员,立即按规定采取相应管控措施;对外来人员(含快递、外卖员等)、车辆逐一进行信息登记,符合防控要求后方可允许进入。

三、加强医疗机构和药店管理。严格落实预检分诊、首诊负责制,规范发热门诊管理,基层医疗机构、个体诊所等严禁私自收治发热病人。药品零售企业要严格落实消炎、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相关药品实名登记报告制度。

四、加强公共场所管理。商超、酒店旅馆、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学校、图书馆等重点场所,社会福利养老机构等特殊机构,要严格执行扫码测温,发现黄码、红码及体温异常者一律禁止进入,及时报告疫情防控部门,体温异常人员及时安全转运至发热门诊筛查。

五、加强“人物同防”工作。持续深入排查农贸市场、商场超市、交通运输、仓储物流等领域风险隐患,特别要做细做实做好冷链等物流关键环节的检验检疫、预防性消毒以及相关人员的管控工作。

六、积极主动接种疫苗。在没有接种禁忌症的情况下,符合条件的人员要尽早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保护自己和家人,尽快建立全民免疫屏障。728日起我区已开放12-17岁人群疫苗接种服务,各级各类学校学生请按照教育部门的统一安排接种新冠病毒疫苗,非在校生请积极主动进行预约登记,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七、请广大居民持续关注各地疫情发展变化及风险等级调整情况,密切关注身边是否有来自国内重点地区的人员,如发现相关人员请主动向疫情防控部门报告。在选择外出旅行时,请不要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城市。如确需前往,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备,务必做好个人防护,返区后应主动向所在单位、社区(村委会)报告。

八、请继续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时刻关注个人和家人的身体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完成疫苗接种后,也不可放松警惕,仍要坚持做到佩戴口罩、注意手部卫生等良好卫生行为,杜绝感染风险和隐患。

我区将进一步根据国内外疫情形势和国家、省、市相关防控要求,及时动态调整防控措施。请广大居民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不发布、转发未经证实的涉疫信息。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南大港产业园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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