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港产业园区2021年第一批
青年就业见习单位名单及岗位公示
按照《关于印发<沧州市青年就业见习三年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沧人社字【2019】147号)文件要求,经南大港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考察,认定南大港劳动局、党政办公室、城管局、民政局、行政审批局、文化旅游局、水务局、建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交通局、发展和改革局、生态环境分局、教育局、融媒体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审计局、农务中心、高新区、城区办事处、沧州市南大港医院为2021年第一批青年就业见习基地。
2021年就业见习对象:毕业2年内离校未就业的全日制大专以上高校毕业生以及16-24岁失业青年。
工资待遇:每月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南大港产业园区最低工资标准1680元)发放基本生活补助,并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
现将就业见习单位及岗位予以公示。
公示期三天:2021年7月27日-2021年7月29日
公示期间接受见习对象报名,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向南大港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举报。
举报电话:0317-5897827
报名咨询:0317-5897523
注:报名就业见习岗位人员请在公示期内到南大港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一楼社保大厅现场报名。
报名就业见习岗位时需携带以下纸质材料【毕业证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报名表(拟报见习单位、岗位填写一处不可多填)自行下载填写附件2】材料不齐、超出公示期限者不予受理。
前来报名人员要佩戴口罩,积极配合大厅工作人员测量体温和进行扫码登记。
附件:附件1:南大港产业园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南大港青年就业见习报名表.doc
南大港管理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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