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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渤海新区南大港产业园区2018年财政总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作者:南大港产业园区   发布时间:2019-7-12 14:28:53 

 

沧州渤海新区南大港产业园区

一八年财政总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政府决算公开表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决算明细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功能分类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试编)

八、一般公共预算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分地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专项转移支付分项目决算表

十、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收入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十三、政府性基金支出明细决算表

十四、政府性基金本级收支决算表

十五、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分地区决算表

十六、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分项目决算表

十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决算表

十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十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级收支决算表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转移支付分地区决算表

二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转移支付分项目决算表

二十三、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决算表

二十四、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决算表

二十五、社会保险基金本级收入决算表

二十六、社会保险基金本级支出决算表

二十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和余额决算表

二十八、地方政府债务发行及还本付息情况表

二十九、新增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情况表

第二部分 财政性资金安排“三公”经费执行情况

一、财政性资金安排“三公“”经费完成情况

二、增减变化原因

第三部分 政府举借债情况

第四部分 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情况

第五部分 政府采购情况

第六部分 绩效预算工作开展情况

第七部分 财政重点绩效评价项目绩效执行结果

第八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正文:

第一部分 政府决算公开表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决算明细表(见附件)

四、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功能分类决算明细表(见附件)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试编)(见附件)

八、一般公共预算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分地区决算表(见附件)

九、一般公共预算专项转移支付分项目决算表(见附件)

十、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见附件)

十一、政府性基金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十二、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十三、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明细表(见附件)

十四、政府性基金本级收支决算表(见附件)

十五、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分地区决算表(见附件)

十六、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分项目决算表(见附件)

十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十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十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明细表(见附件)

二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级收支决算表(见附件)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转移支付分地区决算表(见附件)

二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转移支付分项目决算表(见附件)

二十三、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二十四、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二十五、社会保险基金本级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二十六、社会保险基金本级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二十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和余额决算表(见附件)

二十八、地方政府债务发行及还本付息情况表(见附件)

二十九、新增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情况表(见附件)

第二部分 财政性资金安排“三公”经费执行情况

2018年我区按照中央、省市相关政策要求,严格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大力压缩“三公经费”支出。财政性资金拟安排“三公经费预算”389万元,2017年度预算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其中:车辆运行费预算199万元,无公务车辆购置费。公务接待费预算177万元。因公出国预算13万元。主要是招商局、党政办公室等部门对外经贸活动。

具体执行情况如下:全区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304万元,较2018年预算汇总数减少21%,原因是部分单位实际业务活动中本着厉行节约的要求,完善制度,压减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同比减少13%,原因是近年来,“三公”经费支出逐年减少,体现了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管理制度不断完善,“三公”经费支出得到了有效控制,实现了只减不增的目标。

分项说明:

1、因公出国支出5万元,较2018年预算数减少69%,比上年同比增加25%,增加原因为我区此项支出主要是招商局、党政办公室等部门对外经贸活动,实际活动较2018年年初减少了次数,比2017年团数和人次有所增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1万元,较2018年预算数减少24%,比上年支出减少1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没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1万元,较2018年预算数减少24%,比上年减少16%。减少的原因是: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加强公车管理,实行了卫星定位,对公务用车维修三级审批,用车严格使用派车单,其他事业单位切实压缩公务用车费用支出,相应减少公务用车运行费用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48万元,较2018年预算数减少16%,比上年减少11%,其中外事接待费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全年发生公务接待费减少是我区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管理制度不断完善,“三公”经费支出得到了有效控制,厉行节约压减支出所致,预算单位必须要履行相关手续才能开展公务接待,必须有公函,先报预算后接待,降低接待标准,以自助餐为主,从源头上杜绝了大多数不符合规定的公务接待事项。

具体数字情况: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个)2个,因公出国(境)人次数(人)3人,公务接待1339批次,公务接待17129人次。

第三部分 政府举借债情况

(一)债务规模情况

1 2018年我区政府债务限额14455万元。截止2018年底,政府性债务余额12000万元。其中:专项债券12000万元,债务总量控制在债务限额之内。

本年地方政府债务(转贷)收入0万元,其中:专项债务0万元。

2)债务举借情况:全年新增政府性债务0万元,其中地方政府性一般债务0万元,专项债务0万元。

3)债务偿还情况,全年共计偿还政府性债务0万元,县财政偿还债务本息0万元。

(二)债券资金使用情况

1)债券发行情况:2018年省厅代我区本级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没有新增。

2)置换债券资金使用情况:置换债券全部用于偿还政府通过融资平台举借的用于东兴园区基础设施等公益性项目银行贷款。

第四部分 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情况

收入:

一、一般预算收入45351万。

二、上级补助收入16400万。

(一)返还性收入1291万,其中:增值税税收返还收入541万,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91万,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659万。

(二)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7125万,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9万,结算补助收入749万,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26万,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收入247万,义务教育等转移支付收入364,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支付收入48,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转移支付收入1773万,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收入170万,固定数额补助收入3,463万,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76万。

(三)专项转移支付收入万7984万,其中:公共安全50万,教育131万,科学技术100万,文化体育与传媒1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847万,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816万,农林水5532万,节能环保-70万,交通运输246万,商业服务业等100万,国土海洋气象等89万元,住房保障万129万。

三、上年结余863万。

四、调入资金12871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调入12581万,其他调入290万。

五、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059万元。

收入总计:80544万元。

支出: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6997万。

二、上解上级支出9456万。

三、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390万。

四、结转下年支出701万。

支出总计:80544万元。

第五部分 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规模达9947万元,比上年减少了13458万元,同比下降57.5%。节约资金1169元,资金节约率为10.5%。其中:货物类采购规模1667万元,工程类采购规模7296万元,服务类采购规模984万元。   

我区采购规模下降的主要原因有:一是采购人依法采购意识有待增强;二是政府采购预、决算审核工作有待加强,以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衔接政府采购统计数据工作,各预算单位做到应统尽统,保证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数据更加准确、完整。

第六部分 绩效预算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新预算法要求和财政部相关规定,并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推进绩效预算改革全面规范实现预算管理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精心组织,强力推进,利用一体化信息管理平台对项目库的预算项目,逐一审核绩效目标、指标,审核通过的项目才能进入预算编制的下一环节,确保入库项目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与管理区工作部署、与预算部门的工作职能、与绩效预算的目标和指标充分吻合。我区所有预算单位全部建立了“部门职责-工作活动-预算项目”三个层级的绩效预算管理结构。

深化绩效预算管理改革,总体思路是:坚持和完善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的预算管理机制,以规范的管理结构为基础,以预算项目为载体,以绩效管理为主线,形成“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绩效缺失有问责”的全过程绩效预算管理新机制,切实优化财政资金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促进政府管理效能提升。具体改革内容有五项:

(一)建立科学规范的新型预算管理结构。改变过去以项目为单一层级的预算管理模式,全面建立“部门职责—工作活动—预算项目”三个层级的预算管理结构。工作活动根据部门履行相关职责、必须开展的综合管理事务来确定,部门职责、工作活动一定时期内保持稳定,确需调整的严格按程序进行。所有部门的预算资金安排都要对应到相应的部门职责、工作活动,然后再确定项目预算。

(二)建立科学的绩效目标指标体系。与预算管理结构相对应,实行部门职责、工作活动、预算项目三个层级的绩效目标指标管理。各部门结合政府和部门中长期战略规划目标、年度规划目标,确定各项职责的年度绩效目标和各项活动的年度绩效目标、绩效指标;在预算项目层面分项确定年度绩效目标、绩效指标和评价标准。上一层级的绩效指标一般对应下一层级的绩效目标,绩效指标由绩效目标分解形成。同时,绩效目标指标、评价标准的设定要求细化量化,要达到可审核、可监控、可评价。

(三)彻底改变预算审核方式。将财政预算审核由过去审项目、审额度为主,转变为先审绩效、再定额度。改变了以往预算安排就事论事、“一事一议”的状况,财政预算审核先审部门职责、绩效目标指标与政府工作部署的匹配性,偏离年初工作部署和部门总体绩效目标的项目不能安排,绩效指标不明确的不能安排,绩效偏低的少安排或不安排。

(四)实行全过程绩效监控。依托一体化管理信息系统,预算项目全部纳入项目库管理,各级数据库实行统一存储,将预算管理由原来单一的资金指标维度,转变为资金指标、预算项目两个维度,实现指标流、项目流紧密融合,对每个项目从预算编制、调整细化、资金拨付、监督评价、财务核算,实行全过程跟踪管理,打通预算管理链条,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五)全面强化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将绩效评价由过去的项目评价一个层级,转变为预算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活动绩效评价、部门职责绩效评价、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四个层次。按照分工协作、提高效能的原则,重新界定部门和财政的绩效评价重点。对重点领域、重大项目进行再评价;对部分社会关注度高的项目,开展第三方评价。完善绩效评价报告机制,建立绩效问责制度,推行评价结果公开,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作为制定政策、分配资金的重要依据。

第七部分 财政重点绩效评价项目绩效执行结果

2018年,我区未对园区项目实施绩效评价。

第八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我区2018年政府决算中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2018年决算报告.doc

2018年政府决算.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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