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南大港管理区财政局
关于公开投诉举报渠道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意见》(国办发〔2020〕27号)和《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消涉及灵活就业行政事业性收费落实工作的通知》(财办税〔2020〕13号)及《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免征城市道路占用费的通知》(冀财非税〔2020〕13号)有关要求,确保支持灵活就业的相关收费政策落实到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经批准占用城市规划内道路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免征城市道路占用费。
二、该免征事项自7月28日(国办发〔2020〕27号实施日期)起执行。
三、为规范收费行为,公开投诉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信件地址:沧州市南大港管理区新机关大楼
投诉举报电话:0317-5897715(工作日)
投诉举报邮箱:ndgczjsfk@163.com
沧州市南大港管理区财政局
202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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