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我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持续、广泛、深入地开展,节约行政执法成本,减少企业负担,结合我区实际,“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制定如下方案。
一、抽查时间
2021年4月1日至4月30日
二、抽查对象及范围
在《南大港产业园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确定的一般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作为本次抽查对象。
三、抽查内容
危险化学品及相关企业。
四、名单抽取
(一)通过河北省双随机与双告知综合系统随机选取从抽查对象名录库中确定被检查对象。
(二)通过河北省双随机与双告知综合系统随机抽取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五、组织实施
(一)检查方式
1.危险化学品及相关企业检查方式为书面检查、实地检查。
2.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时,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检查人员应当填写现场检查记录,并由被检查企业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如实记录。
(二)抽查结果公示
执法检查人员要自完成“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后5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通过河北省双随机与双告知综合系统向社会公示。
六、工作要求
(一)周密制定计划,认真抓好落实。各执法检查人员要高度重视“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严格按照《南大港产业园区安监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按时完成各项检查工作。
(二)统一监管服务,减轻企业负担。在抽查工作要注重服务与监管相统一,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廉政执法,依法行政,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与有效性,避免增加企业负担。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企业咨询,为企业解疑答惑。
(三)做好信息公示,促进信用监管。抽查工作要做好检查结果的公示,严格按照《南大港产业园区安监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及时将检查结果通过河北省双随机与双告知综合系统向社会公示,促进形成企业诚信自律的社会氛围。
南大港产业园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