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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大港管理区运输管理站关于注销逾期未年审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的公示
作者:南大港产业园区   发布时间:2021-2-22 10:02:49 

 

根据交通运输部《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及《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等相关规定,道路货物运输车辆应每年定期审验。近期,我站对辖区内运输车辆审验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发现以下车辆(见附件1)逾期未按规定到我站办理营运车辆审验手续,并且营运证漏审超180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等有关规定,现对上述车辆《道路运输证》予以注销营运证。

 特此公示                  

 

 

南大港运输管理站

2021218



 

序号

车牌号

吨座位

特种用途

营运证号

经营范围

审验期至

1

JE0182

9.72

中型普通货车

130983028989

普通货运

2020-06-30

2

JL542

25.6

罐式挂车

130983026761

普通货运

2019-03-21

3

JE0928

0

牵引车

983N36070

普通货运

2019-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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