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市工作部署,南大港产业园区党委、管委会高度重视,在资金和政策上予以大力支持。各部门密切配合,团结协作,攻坚克难,推动“四好农村路”各项工作深入开展,高质量完成了“四好农村路”建设任务,在全省起到了示范带头作用,被授予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称号。
据了解,经县级申请、市级审核和省级认定,2020年12月17日,认定南大港在内的16家县级单位为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四好农村路工作共上报46家,入选了16家,其中南大港为其中一家。省级认定、公开公示后,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决定命名南大港区为2020年“四好农村路”省示范县。
四好农村路示范县称号的获得,是对我区农村公路建设工作的极大认可,“四好农村路”的建设极大的改善了农村居民出行环境,方便了居民之间的沟通,促进了南大港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