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我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持续、广泛、深入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事项
规模养殖场养殖档案建立情况。
二、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
三、检查时间
2020年9月27日至10月27日。
四、检查主体
检查主体为南大港管理区畜牧水产局,具体由南大港管理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承担实施。
五、检查对象
检查重点为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规模养殖场。
六、检查内容
1、《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在有效期内,悬挂在醒目位置;
2、畜禽的品种、数量、繁殖记录、标识情况、来源和进出场日期;
3、饲料、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和兽药的来源、名称、使用对象、时间和用量等有关情况;
4、检疫、免疫、监测、消毒情况;
5、畜禽发病、诊疗、死亡和无害化处理情况;
七、检查方式
采取不定向检查方式,从规模养殖场名录库中随机选取企业进行抽查。
八、随机检查的比例和频次
2020年双随机检查规模养殖场的比例不少于20%。
九、检查结果应用
检查工作结束后,将及时向社会公布检查情况及查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对检查结果正常的企业,自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示,对检查有问题的企业,区分情况依法做出处理并向社会公示。
南大港管理区农务中心
2020年9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