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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大港产业园区 2020年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合抽查实施方案
作者:南大港产业园区   发布时间:2020-10-12 14:40:30 

 

为深入贯彻落实商事制度改革“宽进严管”要求,进一步推进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诚信、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根据《南大港产业园区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合抽查计划》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南大港产业园区随机抽查市场监管执法事项清单》和《南大港产业园区随机抽查其他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对全区内资企业开展“双随机”联合抽查,并依法向社会公示抽查结果,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情形依法由各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二、抽查对象

    南大港产业园区已注册登记的内资特种设备使用企业。

三、联合部门

牵头部门:沧州渤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大港产业园区分局

参与部门:南大港城管局、南大港发改局、南大港监局。

四、时间安排及工作任务

1231日前对南大港产业园区已注册登记的内资特种设备使用企业进行联合抽查,随机抽查被检查对象比例不低于10%

五、检查方式

联合抽查以随机抽取的方式从“河北省双随机双告知综合系统”确定被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各成员单位不少于2)。抽取的执法检查人员原则不允许更换和交换。执法检查人员与被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应依法回避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更换执法人员的,须经所在单位主管负责人批准方可调整,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随机抽取的执法人员,无法独立完成专业抽查事项的,由执法检查人员所在部门选派专业人员协助指导完成抽查。参与“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的执法检查人员在完成检查后,须向被检查对象反馈检查结果,并由被检查对象签字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要在检查表上如实记录。联合检查采取现场检查方式,要进行信息比对和实地核查,一次性完成联合检查工作。抽查结果应向社会公示。各行政监管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做好深入调查,依法作出是否予以行政处罚、移送其他行政机关、移送司法机关等决定,并负责将处理结果进行公示。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广“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的统筹协调,明确专职人员负责本部门的“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充实并合理调配一线执法检查力量,推进综合执法,加强跨部门协同配合,不断提高检查水平,切实把“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格责任落实。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坚持权责法定、依法行政,“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大力推广“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

(三)加强结果运用。各成员单位应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将失信记录及时纳入信用信息平台,加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

(四)加强信息上报。各成员单位要主动加强与南大港“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沟通联系,及时将联合抽查的监管事项清单、检查结果和处理结果上报南大港双随办备案。

 

联系人:刘树利     电话:5897217

电子邮箱:ndg315@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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