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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大港产业园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公开征集政务服务中介服务机构的公告
作者:南大港产业园区   发布时间:2020-11-17 10:14:54 

 

南大港产业园区行政审批局

关于公开征集政务服务中介服务机构的

    

为了加强和规范我区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中介服务机构管理,提高我区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中介服务机构工作效率与服务质量, 根据《南大港产业园区规范政务服务中介服务机构选取实施意见》,决定建立南大港产业园区“政务服务中介超市”,现就面向社会征集中介服务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驻范围

全国各地有关行业有意在南大港产业园区开展业务的中介服务机构均可免费入驻南大港产业园区“政务服务中介超市”,在资质许可范围内开展从业活动。

二、资质范围和入驻数量

(一)工程咨询评估类。包括项目申请报告编制(要求乙级及以上资质,3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要求乙级及以上资质,5家),入河排污口报告编制(3家),项目节能报告编制(要求乙级及以上资质,3家),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编制单位必须具备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格证书,可承担所在省级行政区市级及以下立项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工作,3家),防洪影响评价编制(编制单位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或者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以上资质单位编制,3家)。

(二)工程测量类。包括工程测量、房产测量(要求丙级及以上资质,3家)等。

(三)其他类。包括规划技术服务(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3家)、人防工程验收质量评估(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机构资质证书和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3家)、工程施工图纸审查(建筑工程、市政工程(道路桥梁)二类资质,3家),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机构(3家),消防检测机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二级及以上资质,3家)。

三、入驻方式

(一)中介服务机构申请入驻南大港产业园区“政务服务中介超市”,需按要求提交下列材料:

1、企业资料:单位委托人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单位简介:含机构设置、业务范围、专业特长和执业人员名单等;

  3、资质情况:行业相关资质等级证书及执业人员资格证书;

  4、业绩:近3年业绩,包括项目概况,服务效果证明或合同原件(至少3个);

5、中介服务机构按照本行业中介服务收费标准报出收费最高报价(金额或百分比);

6、中介服务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能够证明其资信、服务状况的其他资料;

7、《中介服务机构基本信息表》、《中介服务机构执业资格人员情况配备表》和承诺书填写后加盖公章。

上述申请资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在当日核对后退还,提交的所有申请资料要按上述顺序编制成册(同时附上电子文档,发至ndgspj@163.com)。

(二)申请时间及入库程序

1、递交资料时间:2020年11月17日--2020年11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地址:管委会大楼南楼一楼西侧行政审批局,联系人:宋林艳,联系电话:5897699。       

(三)南大港产业园区行政审批局将组织有关单位对申请机构所报资料逐一审核,研究确定入库候选机构(符合条件单位超过时,由行政审批局组织有关人员按照制定的评分标准打分,得分高者入驻,得分低于70分的单位,直接淘汰),并按照有效报名单位报价最低价确定中介机构中介服务收费最高价(金额或百分比)。

  (四)确定后的入库候选机构将在南大港产业园区管委会官网(网址:http://www.nandagang.gov.cn)进行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纳入南大港产业园区“政务服务中介超市”。

四、第三方中介机构的使用

入库中介机构的使用、管理和考核按照《南大港产业园区规范政务服务中介服务机构选取实施意见》规定执行。

五、有关要求

(一)申请机构提交的申请资料必须实事求是、准确真实,如有弄虚作假或隐报瞒报等情况,一经查实,取消申请资格。

(二)申请机构如提供资料不全或证明不足,将不再通过其它渠道查证,取消入库资格。

(三)申请机构应严格按要求时间报送,逾期报送的,不予受理。

承诺书.doc
洪水影响、水土保持等中介服务机构入驻评分标准.doc
环境影响评价中介服务机构入驻评分标准.doc
建设项目相关中介服务机构入驻评分标准.doc
项目申请报告及节能审查中介服务机构入驻评分标准.doc
入河排污口评分标准.doc
中介服务机构基本信息表2.doc
中介服务机构人员执业资格情况配备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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