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规定,现将2020年区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说明如下。
一、2020年新增政府债券调整方案(草案)
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市县第二批新增政府债务资金的通知》(冀财债〔2020〕28号)、《河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市县第五批新增政府债务资金的通知》(冀财债〔2020〕46号)、《河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市县第七批新增政府债务资金的通知》(冀财债〔2020〕64号),截至8月份已下达区级2020年新增政府一般债券资金3500万元,专项债券资金56400万元。
按照政策要求,地方政府举借债务,应将举债融资的年度规模和总限额严格控制在上级政府批准的限额内,依法编制预算调整方案并作出详细说明,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经管理区研究,2020年新增政府一般债券3500万元用于国道337建设及南大港智能化社区治理及基础设施改革工程项目。以上项目已开工建设预计于2020年12月底前全部支付完成,据此需相应调增地方一般政府债务收入3500万元,同时调增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00万元。2020年新增政府专项债券56400万元用于南大港高新技术聚集园区建设、南大港东兴工业园区建设、南大港旅游发展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南大港湿地文化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及南大港产业园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以上项目已开工建设预计于2020年12月底前全部支付完成,据此需相应调增地方政府债务收入56400万元,同时调增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64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事项
1、南大港产业园区机关车队公车购置费70万元。
2、南大港产业园区公安局公车购置12万元。
3、南大港退成搬迁补偿费用3000万元。
4、南大港农村道路养护工程376万元。
5、文化全域旅游总体规划专家评审费200万元。
6、南大港购房补贴费484万元。
7、国道337工程项目731万元。
8、债务还本付息支出8400万元。
(二)一般债券项目情况
1、南大港智能社区治理及基础设施改造工程1000万元。
2、国道337工程项目25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平衡情况
年初区级一般公共财政收入总量65968万元,执行过程中增加一般转移支付收入11228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861万元,上年结转增加5111万元,新增一般政府债券收入350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273万元,一般公共财政收入总量调整为102941万元。调整后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102941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一)专项债券安排情况
1、南大港高新技术聚集区园区建设项目资金14000万元。
2、南大港东兴工业区园区建设项目资金6500万元。
3、南大港旅游发展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16500万元。
4、南大港产业园区保障性安居工程3000万元。
5、南大港智能化社区治理及基础设施改造工程1640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情况
年初区级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31535万元,执行过程中上年结余增加347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入增加56400万元,上级补贴收入57万元。区级基金收入总量调整为91462万元。调整后区级基金支出预算调整为91462万元。
上述区级预算调整方案已经管理区同意,现提请审查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