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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大港农务中心行政强制事项清单
作者:   发布时间:2020-7-24 15:54:14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执法主体 承办机构       实施
对象
办理时限 收费依据
和标准
法律 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 部委规章 政府规章 规范性文件 法定
时限
承诺
时限
1 暂时扣押捕捞许可证、渔具或者渔船 畜牧水产局 水产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 查封与违法生猪屠宰活动有关的场所、设施,扣押与违法生猪屠宰活动有关的生猪、生猪产品以及屠宰工具和设备的强制 畜牧水产局 兽医科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6〕第666号)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四项                                     《河北省畜禽屠宰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2016〕第1号)第二十条第一款第四项   有关单位和个人      
3 对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动物、动物产品及相关物品进行隔离、查封、扣押和处理 畜牧水产局 动物卫生监督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第五十九条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4 对饲养的动物不按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进行免疫接种的;种用、乳用动物未经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而不按照规定处理的;动物、动物产品的运载工具在装载前和卸载后没有及时清洗、消毒的代作处理 畜牧水产局 动物卫生监督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第七十三条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5 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用于违法生产饲料的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用于违法生产饲料添加剂的原料,用于违法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工具、设施,违法生产、经营、使用的饲料、饲料添加剂; 查封违法生产、经营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场所。 畜牧水产局 畜牧科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版)第三十四条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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