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执法主体 |
承办机构 |
执 法
依 据 |
实施
对象 |
办理时限 |
收费依据
和标准 |
法律 |
行政法规 |
地方性法规 |
部委规章 |
政府规章 |
规范性文件 |
法定
时限 |
承诺
时限 |
1 |
暂时扣押捕捞许可证、渔具或者渔船 |
畜牧水产局 |
水产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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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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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查封与违法生猪屠宰活动有关的场所、设施,扣押与违法生猪屠宰活动有关的生猪、生猪产品以及屠宰工具和设备的强制 |
畜牧水产局 |
兽医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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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6〕第666号)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四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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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畜禽屠宰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2016〕第1号)第二十条第一款第四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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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单位和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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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对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动物、动物产品及相关物品进行隔离、查封、扣押和处理 |
畜牧水产局 |
动物卫生监督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第五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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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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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对饲养的动物不按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进行免疫接种的;种用、乳用动物未经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而不按照规定处理的;动物、动物产品的运载工具在装载前和卸载后没有及时清洗、消毒的代作处理 |
畜牧水产局 |
动物卫生监督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第七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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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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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用于违法生产饲料的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用于违法生产饲料添加剂的原料,用于违法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工具、设施,违法生产、经营、使用的饲料、饲料添加剂;
查封违法生产、经营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场所。 |
畜牧水产局 |
畜牧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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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版)第三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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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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