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131)号令《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八条第四款之规定:“房地产管理部门作出的准予商品房预售许可的决定,应当予以公示”。现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公示如下:
开发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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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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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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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售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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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售总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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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许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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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德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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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大港产业园区扣村北兴港路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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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纳花园住宅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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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楼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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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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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南)房预售证(2020)第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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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2日,“德纳花园住宅小区商业楼一”项目从南大港产业园区建设局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公示时间:2020年1月2日至2021年1月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