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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大港高新技术工业聚集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作者:南大港产业园区   发布时间:2019-12-12 8:49:40 

 

一、规划名称和概况

1.规划名称

南大港高新技术工业聚集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

2.规划概况

南大港高新技术工业聚集区北至盛源西路(廖家洼排干南)、南至五纬路、东至五经路、西至一经(荣乌高速东),规划占地面积2.739km2;该规划以电子与信息技术、生物工程、新材料及应用技术、先进制造、新能源与高效节能技术、环境保护新技术产业为一体

二、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南大港高新技术工业聚集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将从以下方面开展工作:原规划概述与分析;规划实施方案对比分析;规划协调性分析;入区企业跟踪评价;环境质量跟踪评价;环境减缓措施有效性分析;公众参与;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规划调整建议等内容。

三、主要环境影响及减缓措施

南大港高新技术工业聚集区建设有电子与信息技术、生物工程、新材料及应用技术、先进制造、新能源与高效节能技术、环境保护新技术产业产生的污染物包括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弃物。废气主要为颗粒物、SO2、氮氧化物、氨、非甲烷总烃、甲苯二甲苯等,废气经处理后均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废水主要是生产废水以及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入高新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出水全部回用生产废水厂区内达标处理后回用固废主要为污水处理污泥及生产企业的工业固废等一般固废、废活性炭、废油等危险固废生活办公垃圾等,危险固废必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建设暂存库,并最终与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签订处置协议。噪声主要是设备噪声,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设噪声源强较大设备、控制交通运输等措施可实现声环境质量达标。高新区通过采取生态保护和污染预防及治疗措施,可以减轻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规划实施具有一定的环境合理性和可行性。

四、公众提出意见及建议的主要方式

目前,南大港高新技术工业聚集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初稿已经完成,公众可向规划编制机关和评价单位资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相关,并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发表对规划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上述方式提交具体意见,同时请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南大港高新技术工业聚集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宝贵意见、建议向规划的编制机关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反映。

、跟踪评价负责单位和联系方式

跟踪评价负责单位:南大港高新技术工业聚集区管委会

联系人:周主任

联系方式:13831730881ndggxq@163.com(电子邮箱)

、跟踪评价机构及联系方式

跟踪评价机构:河北奇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泽田

联系方式:0311-83033191(办公室电话);381578907@qq.com(电子邮箱)

南大港高新技术工业聚集区管委会

20191212


附件1-公众意见表.doc
南大港高新技术工业聚集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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