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河北鑫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备用硫磺装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委托河北奇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现向公众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见附件1,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请前往河北省沧州市渤海新区南大港管理区一分区河北鑫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索取。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包括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同时也欢迎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宝贵意见。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见附件2。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通讯地址:河北省沧州市渤海新区南大港管理区一分区,李承学,15932703608;邮政编码:061100;电子邮箱:15932703608@163.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2019年11月22日至2019年12月5日,共10个工作日。
附件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
附件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河北鑫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2日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pdf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