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大港高新技术工业聚集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简述
南大港高新技术工业聚集区管委会委托编制的《南大港高新技术工业聚集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3年7月29日通过了沧州市环保局审查批复(文号:沧环管【2013】47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的相关规定,对规划实施后,编制机关应当及时组织环境影响的跟踪评价。对当时的规划应进行跟踪评价,主要阐述原有规划的实施情况、基础设施的建设情况、现存在的环境问题以及优化调整建议、政策符合性分析等相关评价。
2、跟踪评价负责单位和联系方式
跟踪评价负责单位:南大港高新技术工业聚集区管委会
联系人:周主任 联系方式:13831730881
3、跟踪评价机构及联系方式
跟踪评价机构:河北奇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泽田
联系方式:0311-83033191(办公室电话);381578907@qq.com(电子邮箱)
4、跟踪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跟踪评价工作大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主要工作为研究有关文件,搜集相关产业政策,各种规划,进行初步的跟踪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其主要工作为进一步对规划进行跟踪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调查规划存在的环境问题;第三阶段为报告书编制阶段,其主要工作为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完成跟踪评价报告书的编制。
5、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您对本规划的看法?②规划实施以来对您的生活质量带来了什么影响?③规划实施后带来的环境问题是什么?④您对本规划有什么合理化调整建议?
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打电话给跟踪评价单位或跟踪评价机构,或发邮件给跟踪评价机构。
南大港高新技术工业聚集区管委会
2019年10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