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行政执法公示 >> 商务局

南大港商务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
作者:南大港产业园区   发布时间:2019-8-30 17:32:25 

 

南大港商务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

 号

执法项目大类

审核的具体执法决定项目

依  据

提交部门

应提交的审核资料

审核重点

1

 

 

第四十三条 成品油经营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法律、法规有具体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法律、法规未做规定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视情节依法给予警告、责令停业整顿、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或30000元以下罚款处罚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年第23号)

南大港商务局

执法大队

 

现场检查记录、询问笔录、陈述申辩笔录、听证笔录等执法文书;相关证据资料;案件调查终结报告;拟制的行政处罚决定类文书。

(一)行政执法机关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
(二)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
(三)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执行裁量基准是否适当;
(四)程序是否合法; 
(五)是否有超越本机关职权范围或滥用职权的情形;
(六)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齐备;
(七)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
(八)其他应当审核的内容。

 
 【打印本文】【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