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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明出境游须知
作者:南大港产业园区   发布时间:2019-7-1 10:50:41 

 

一、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简介
    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12308热线)于2014年9月正式运行,全年无休24小时向海外中国公民和企业提供领事保护咨询与服务,其主要职责包括:
    )为遇到紧急情况的求助人提供领保应急指导与咨询,必要时协调有关驻外使领馆跟进处理
    (二)向求助人介绍一般性领保案件的处置流程,并根据当事人需求提供建议
    (三)在发生重大突发领保案件时,承担应急处置“热线”功能,接受社会各界咨询
    (四)为中国公民提供领保常识及领事证件咨询。
    中国公民在海外遭遇重大事故、自然灾害等人身安全到威胁的紧急情况,可拨打+86-10-12308热线,按“0”再按“9”优先转人工服务。
    二、出国前后特别提醒

一)收集信息

出国前请登录外交部网站(http://www.fmprc.gov.cn)和中国领事服务网( http://cs.mfa.gov.cn)查询旅行目的地中国使领馆的联系方式及相关旅行提醒、警告等海外安全信息。尽可能全面收集目的地风俗禁忌、气候条件、治安状况、流行疫病、法律法规等信息,并采取相应预防措施。

(二)保险与医药

由于国外医药等费用普遍较高,建议出国公民根据自身经济条件,购买人身安全和医疗等方面的必要险种,以防万一。由于许多国家对药品入境有严格规定,为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出国前应了解有关国家的海关规定,在允许的范围内选择药品的品种和数量。如因治疗自身疾病必须携带某些药品,应请医生开具处方,并备齐药品的外文说明书和购药发票。

(三)避免携带违禁品

注意目的地海关在食品、动植物制品、外汇方面的入境限制,请勿携带禁运物品、受保护动植物制品及前往国禁止的其他物品出入境。切勿为陌生人携带行李或物品。如必须携带大额现金,必须按规定向海关申报。

(四)留下应急联络方式

出国前应给家人或朋友留下一份出行计划日程,最好在护照“应急资料”页内详细写明家人或朋友的联络方式,以备紧急情况下有关部门能及时联系到他们。护照、签证、身份证应复印,一份留在家中,一份随身携带,还应准备几张护照照片,以备不时之需。

(五)注重文明旅游

遵守当地法律规定,尊重当地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注重自身形象,不要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不要插队,不随地吐痰,保持衣着得体。不在景区刻画,不在禁止拍照的地点照相,对当地人信奉的珍贵文物和神明保持尊重。
    (六)遇事及时求助
    熟记当地火警、急救、警察等应急电话,遇事及时求助。如人身安全或财产到侵害,应向当地警方报案,并请其出具报警证明,以便日后办理保险理赔、证件补发等手续。
    (七)依法理性维权
    如合法权益到侵害,可通过向当地主管部门投诉、司法起诉等正当途径维权,不要采取过激行为。对当地警察、移民部门的执法行为,应争取说明情况,防止误解,不要暴力抗法或试图行贿。
    三、领事官员的职责权限
    如所在国发生重大突发事件,领事官员可为我国公民撤离危险地区提供咨询和必要协助如我国公民遭遇意外,领事官员可协助将事故或损伤情况通知国内家属如我国公民在海外与他人发生民事纠纷或涉及刑事案件、突发疾病,领事官员可以协助提供当地律师、翻译、医生名单供我国公民参考,但无法保证其服务达到我国公民预期根据我国法律法规,领事官员还可为遗失证件的我国公民签发旅行证或回国证明。
    请注意,领事官员不可以替我国公民提起诉讼或调查犯罪、死亡案件,有关请求应由当事人向所在国当局提出;不可干预所在国司法程序或法律事务,不可仲裁或解决我国公民与他人的劳资争议、商业纠纷、刑事案件或家庭事务;不可提供导游、翻译服务,不可代为支付旅行、医疗等任何费用;不可将中国公民留宿在使领馆内,不可代为保管行李物品。

我国驻外使领馆是国家的外交代表机构,在驻在国没有行政和司法权力,不能使用强制手段,不能代替个人主张其权利,只能通过外交途径敦促驻在国依法、公正、公平处理有关案件。使领馆积极协助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但不能超越领事职务的权限。如我国公民行为违法,或因自身行为不当导致自己或他人陷入危险境地,或滥用领事保护,使领馆有权对所提供的领事保护做出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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