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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大港产业园区2019年上半年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合抽查实施方案
作者:南大港产业园区   发布时间:2019-6-26 15:06:44 

 

为深入贯彻落实商事制度改革“宽进严管”要求,进一步推进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诚信、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根据《南大港产业园区2019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合抽查行动方案》(沧渤南双随机办〔2019〕4号)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南大港产业园区随机抽查市场监管执法事项清单》和《南大港产业园区随机抽查其他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对全区内资企业开展“双随机”联合抽查,并依法向社会公示抽查结果,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情形依法由各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二、抽查对象

    南大港产业园区已注册登记的内资企业。

三、联合部门

牵头部门:南大港工商分局

参与部门:南大港安监局、南大港环保局、南大港卫计中心、南大港质检局。

四、时间安排及工作任务

6月25日前对南大港产业园区已注册登记的内资企业进行联合抽查,随机抽查被检查对象比例不低于3%。

五、检查方式

联合抽查以随机抽取的方式从“河北省双随机双告知综合系统”确定被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各成员单位不少于2名)。抽取的执法检查人员原则不允许更换和交换。执法检查人员与被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应依法回避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更换执法人员的,须经所在单位主管负责人批准方可调整,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随机抽取的执法人员,无法独立完成专业抽查事项的,由执法检查人员所在部门选派专业人员协助指导完成抽查。参与“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的执法检查人员在完成检查后,须向被检查对象反馈检查结果,并由被检查对象签字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要在检查表上如实记录。联合检查采取现场检查方式,要进行信息比对和实地核查,一次性完成联合检查工作。抽查结果应向社会公示。各行政监管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做好深入调查,依法作出是否予以行政处罚、移送其他行政机关、移送司法机关等决定,并负责将处理结果进行公示。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广“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的统筹协调,明确专职人员负责本部门的“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充实并合理调配一线执法检查力量,推进综合执法,加强跨部门协同配合,不断提高检查水平,切实把“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格责任落实。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坚持权责法定、依法行政,“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大力推广“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

(三)加强结果运用。各成员单位应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将失信记录及时纳入信用信息平台,加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

(四)加强信息上报。各成员单位要主动加强与南大港“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沟通联系,及时将联合抽查的监管事项清单、检查结果和处理结果上报南大港双随办备案。

 

联系人:孙嘉骋

电话:5897315

电子邮箱:ndg315@163.com 

 

 

本次共抽查11户无异常,名单如下:

沧州市南大港管理区宏升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河北省黄骅市南大港支局  

沧州龙世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沧州怡园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黄骅市神农百草堂药品连锁有限公司                  

南大港御墅龙湾神农居药店    

沧州市南大港管理区岗立达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河北衡天工程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沧州市骏驰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    

沧州海川石化有限公司      

沧州市南大港管理区东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河北鹏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南大港运输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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