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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结果公示
作者:南大港产业园区   发布时间:2019-6-3 10:15: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131)号令《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八条第四款之规定:“房地产管理部门作出的准予商品房预售许可的决定,应当予以公示”。现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公示如下:

        

开发企业名称

座落

项目名称

预售栋号

预售总面积

预许字号

 

 

 

沧州市南大港管理区今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南大港产业园区农贸市场西顺达路南

东方小镇住宅小区

 

 

 

1#

2#

储藏间

14397.13

(沧南)房预售证(2019)第005

(沧南)房预售证(2019)第006

(沧南)房预售证(2019)第007

 

    2019年63日,东方小镇住宅小区1# 2# 储藏间”项目从南大港产业园区建设局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公示时间:2019年63日至20206

二〇一九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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