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查,位于沧州渤海新区南大港产业园区15宗土地,土地权利人为河北省国营南大港农场、渤海新区南大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沧州市南大港管理区交通局,土地性质为国有,土地用途为村庄、采矿用地、水库水面、公路用地(详见表一和公示图)。经审核,宗地四至界线清楚,面积准确,权属来源合法,无争议,符合不动产登记和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规定,现予以公告。若对公告的土地使用权有异议,请于2019年3月 3日前,到南大港产业园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复查手续,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即认为上述公告的权利有效,南大港产业园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予以登记。
联系人:董连英
电 话:0317-5897881
地 点:南大港管委会5020室
南大港产业园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01月31日
附件:15宗.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