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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线传真 | 沧州渤海新区南大港产业园区依法破解历史遗留难题
作者:南大港产业园区   发布时间:2019-4-10 9:2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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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黄骅市人民法院80余名干警到东兴工业区强制执行李家堡村村委会返还所借用南大港三分区的盐滩土地案件。

                         

为确保多年借用土地顺利收回,沧州渤海新区南大港产业园区制定了周密的应急预案,沧州渤海新区领导与南大港产业园区党政领导班子全体成员深入现场坐镇指挥,南大港副科级以上干部、部分机关干部和村队干部300余人现场协调工作。同时,沧州市公安局、渤海新区公安分局领导现场指挥,沧州市公安系统出动警力600余人,出动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宣传车等120辆,全力保障执行行动有序顺利进行。

                         

                         

上午9时30分,黄骅市人民法院在执行现场张贴并宣读了公告,自此,李家堡借用南大港盐滩土地正式交付南大港,三分区行使对该区域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并现场向三分区完成了土地移交。

1982年3月19日李家堡大队(现李家堡村委会)与南大港农场六分场(现南大港三分区)签订了一份《借用土地协议书》,李家堡村借用南大港农场六分场一付滩,即48个结晶池和本付滩所属调节池,土地所有权属于南大港农场六分场,李家堡大队仅有管理权、使用权,使用期限直至盐场解散为止。为落实沧州渤海新区建设东兴工业区的规划,决定收回该盐场。自2011年至今,沧州渤海新区南大港产业园区本着有理有据、重情重义、维护大局,和谐解决的原则,先后与李家堡村委会进行了多次协商调解,但均未达成一致。从2013年到2017年10月,经过黄骅市人民法院一审、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南大港收回借用土地的诉讼请求均获得支持,但李家堡村委会未履行人民法院做出的生效判决。为此,2018年2月向黄骅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期间,三分区向法院预付了1000万元的地上物补偿款,又多次与李家堡村委会协商未果。经黄骅市人民法院研究决定对借用土地进行了强制执行。

                         

此次借用土地的强制收回,既维护了法律的权威,又维护了沧州渤海新区南大港产业园区的合法权益,为园区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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